國際履約 |
根據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成立濕地保護管理機構的批復》(中央編辦復字[2005]96號)、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成立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濕地保護管理中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濕地公約履約辦公室)的通知》(林人發[2005]176號)文件,于2007年2月正式組建。同年4月,經國務院領導批準,國務院辦公廳頒發刊有國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濕地公約履約辦公室”印章。
單位職能:承擔組織、協調全國濕地保護和有關國際公約履約具體工作,主要職責是:組織起草濕地保護的法律法規,研究擬訂濕地保護的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擬訂全國性、區域性濕地保護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全國濕地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組織實施建立濕地保護小區、濕地公園等保護管理工作;對外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展國際濕地公約的履約工作;開展有關濕地保護的國際合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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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國務院領導批準成立的 “中國履行《濕地公約》國家委員會”,由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外交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教育部、科技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建設部、交通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家環保總局、國家旅游局、中國科學院、中國氣象局、國家海洋局共16個部門組成。其中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為主任委員單位,外交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家環??偩帧液Q缶譃楦敝魅挝瘑T單位。
該委員會的主要職能是:協調和指導國內相關部門開展履行《濕地公約》相關工作;研究制訂國家履行《濕地公約》的有關重大方針、政策;協調解決與履約相關的重大問題。研究審議參加《濕地公約》有關國際談判重要議題對策和方案,協調履行公約規定并執行有關國際會議決議;協調濕地領域國際合作項目的申請和實施。
該委員會秘書處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濕地公約履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