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沉湖邊,碧水連天,荷葉連連。借著高倍望遠鏡頭,只見幾百米遠的灘涂上,有不少水鳥在水邊歇息。乘船駛入湖中,蘆葦叢在岸邊伸展。蘆葦蕩里,一只野雞突然“撲”的一聲從蘆葦叢里躥飛出來,留下湖面陣陣漣漪……
這樣的美景在湖北省武漢市很多地方都能看到。
武漢市位于長江經濟帶中部,河湖密布,全市現有湖泊166個,水域總面積2187平方公里,占全市國土面積的1/4,湖泊濕地面積在全國大中城市中居首位,素有“百湖之市”、“濕地之城”的美譽,也被美國《國家地理》雜志評為全球內陸濕地資源最豐富的三座城市之一。
近日,記者跟隨全國政協“長江經濟帶開發中的濕地保護”調研組來到武漢調研濕地保護情況。調研組發現,武漢可謂是濕地保護的先行者——在全國副省級城市中率先完成濕地立法、劃定嚴格的生態控制線、首創濕地自然保護區生態補償辦法……調研組認為,武漢在保護濕地上的舉措值得許多地方借鑒并推廣。
最嚴格的湖泊保護制度
對于這個因水而興的城市,承載和孕育著水資源的湖泊是其靈魂與命脈。
曾幾何時,隨著城市規模快速擴張,以湖泊眾多而聞名的武漢,湖泊卻面臨著不斷被污染、蠶食,甚至徹底消失的命運。水質的下降,讓武漢市民的飲用水源地也被迫從湖泊轉到了長江、漢江。
守著水資源的“寶庫”卻缺水喝,不得不說是一個巨大的諷刺。
在率先認識到水資源以及濕地對這座城市的重要性后,一場濕地保衛戰開始打響。
戰役的勝利與長效機制的建立密不可分。完善法規、政策依據要先行。
早在2001年11月30日,《武漢市湖泊保護條例》出臺,資料顯示,這是國內第一個城市為保護湖泊制定的地方法規。依據此條例,武漢所有湖泊全部列入保護名錄,嚴禁圍湖建設、填湖開發等行為。
此后,根據現實的變化,此條例進行了多次修訂。最近的一次修訂在2015年1月,被稱為“史上最嚴湖泊保護條例”。條例明確規定,非法填湖者,將面臨最高50萬元的巨額罰款;湖泊保護實行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護湖成效納入年度目標考核,考核結果作為被考核單位主要負責人任職、獎懲的重要依據。
在為依法保護濕地提供有力保障的同時,武漢市還相繼出臺了諸如《湖泊保護條例實施細則》、《中心城區湖泊保護規劃》、《湖泊執法巡查制度》等10多個政策規章,明確管理要求,細化各部門工作職責。
此外,2010年3月,武漢市在全國副省級城市中率先完成濕地立法,出臺了《武漢市濕地自然保護區條例》,提出在全市濕地自然保護區實行核心區、緩沖區、實驗區分區管理。
據全國政協委員、武漢市政協主席吳超介紹,武漢市連續三年將湖泊和濕地保護工作納入了市政府績效目標。2013年,武漢市還出臺了《武漢市基本生態控制線管理規定》,將湖泊濕地資源納入了生態底線區予以最嚴格的保護控制,同時要求各區政府對濕地自然保護區生態區的生產經營活動制訂5年內退出計劃。
各種制度的建立需要有效的執行機構。2013年10月27日,為了改變過去執法力量分散、執法主體不明等狀況,武漢市組建成立了湖泊管理局,作為武漢市水務局所屬正處級事業單位,與武漢市水務執法總隊是“一套班子,兩塊牌子”,專門負責保護湖泊、實施湖泊執法。
“在武漢工作,不重視湖泊就是不稱職。”武漢市市長萬勇的話擲地有聲。
“這也體現出武漢市委、市政府對此工作的重視,將對濕地的保護上升到生態文明建設的高度。”吳超說。
武漢市水務局局長左紹斌告訴記者,就是在各種措施的綜合作用下,武漢已建設環湖親水綠道300多公里,建成湖泊公園29個,國家、省級湖泊濕地5個,劣五類湖泊占比從2007年的51.4%逐年下降到2013年14.6%。
生態數據庫壘實保護基礎
2015年5月20日,一條新措施再次讓這個“濕地之城”受到關注。
據悉,武漢首次對市內166個湖泊進行全面的水環境生態多樣性調查,未來這166個城市湖泊都將有各自的“生態數據庫”。
此前,在這個“百湖之市”中,僅有東湖堅持多年進行生態“體檢”,其他湖泊都是零星數據。但今后,這項舉措將拓展到市內的所有湖泊。最快明年,生態“體檢”摸底調查將全部完成。
據武漢市環境監測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這意味著今后所有湖泊都將建立各自的生態圖譜和數據庫,可以及時發現污染狀況和潛在風險,水華、翻塘等污染情況或可預報,為環境治理提供數據支持和技術支撐。
對轄區內所有湖泊進行全面“體檢”,這在全國濕地保護中并不多見。這也是壘實武漢市濕地保護基礎的重要舉措。
就如全國政協委員、湖北省政協主席楊松指出的那樣,做好濕地保護,首先要摸清濕地家底,特別是摸清江河、湖泊、沼澤等濕地狀態,明確影響大、重要的、急需治理的濕地,再根據情況有針對性地采取保護措施。
據悉,早在2013年,武漢市就出爐了全國首份湖泊地圖——《武漢市湖泊分布圖》,166個湖泊首次在地圖上全部就位,被永久鎖定。“這是一張摸清家底的工作地圖,一張接受市民監督、不留退路的保護地圖,一張讓市民了解百湖之市的普及地圖。”在分布圖的發布會上,相關負責人這樣闡釋。
就是通過這些濕地資源調查積累的數據,武漢市初步形成了不同管制級別、多種管護形式相結合的城市濕地保護網絡體系。
武漢市湖泊管理局副局長祝九勝告訴記者,在武漢市湖泊保護進程中,民間力量也功不可沒。一個名為“愛我百湖”的民間環保組織在成立幾年時間里,參加活動的志愿者多達上萬人。在過去的幾年中,他們曾成功制止了一系列危害濕地的違規行為。
首創濕地自然保護區生態補償辦法
作為我國三條候鳥南遷的線路之中的重要一站,每年有20萬只候鳥在武漢境內的濕地棲息、覓食,有293種脊椎野生動物生活在這些濕地附近。它們的到來帶給這片土地生機與活力的同時,卻也給濕地周圍居民帶來了一些困擾。
“鸕鶿、蒼鷺吃池塘里的魚,大雁、野鴨、灰鶴吃稻谷、油菜等青苗作物。”沉湖濕地附近七壕村的李大爺曾經對此很是煩惱。“這些鳥都不能打,連麻雀都是省級保護鳥類。可是,我們這些損失怎么辦?”
不過,這些為難已成為過去。2013年10月,武漢市在全國第一個推出“濕地生態補償機制”——《武漢市濕地自然保護區生態補償暫行辦法》,改堵、控為疏、導,用激勵機制引導農民調整種植和養殖方式。
政府拿出1000萬元,按照自然保護區核心區每年每畝補25元,緩沖區補15元,實驗區補10元的標準,對因濕地保護需要,實行生態和清潔生產,生產經營受到限制的權益人和在從事種、養殖業生產過程中因遭受鳥類等野生動物取食而造成經濟損失的權益人進行生態補償。
按照規定,在濕地自然保護區區域內的農民都可跟政府簽協議,承諾除了不打鳥外,種田也不過度使用化肥農藥,養魚不過分投肥、投餌,政府將會對他們因此損失的那一部分進行補償。
補償機制的推行不僅鼓勵了當地居民保護濕地以及生物多樣性的積極性,還通過生態補償,創導生態養殖,有效控制了因藻類過度繁殖引起的水體污染,不斷恢復了濕地自然保護區的環境。
此外,從源頭治理上,武漢市還積極實施生態修復工程,強化流域綜合治理。
武漢市林業局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蔡甸區沉湖濕地水質曾遭上游污染,武漢市政府為此積極協調湖北省環保廳和仙桃市政府,對沉湖上游黃絲河流域污染進行綜合治理,關停了一些農藥廠、化工廠。“市長、副市長都到仙桃去,協調相關工作。并通過在城區設立工業區,給一定補償與政策等方式,幫助其轉型。”這位工作人員回憶。
不過,武漢人民也清醒地認識到,在這場濕地保衛戰中,開發與保護的矛盾一直存在,眾多濕地仍處在被蠶食、被污染等危機之中。
“武漢在濕地保護中率先走出了一步,希望可以做好試點,進一步探索濕地保護的經驗。”這是調研組的殷切希望———期待“百湖之市”再現“浩淼碧波”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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