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修改版)呼吁停止正在進行中的“長江江豚種群數量和棲息狀況的全面摸底普查行動”
陶思明(2017.11.14)
據悉,有關部門、單位組織人力正在長江上進行為期40天、行程3400公里的長江江豚種群數量和棲息狀況的全面摸底普查行動——第三次長江江豚科考活動(見附件一、附件二),目的是“為長江江豚保護提供科學基礎,進一步提升江豚保護措施的有效性、科學性和實效性。”首先對大家樂于野外考察、欲將自然對象物短期內發生的變化一探究竟的工作熱情表示肯定和敬意。但我同時認為,以江豚為代表的長江水生生物多樣性的保護,目前完全不是對自然現狀不了解、缺乏科學基礎不能進行相應工作部署、提升保護的有效性,而是如何按照長江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的要求,進一步突出工作重點,加大工作力度解決更為緊迫的問題,諸如有效管控減免涉長江人類活動威脅,顯著降低人類活動影響水平,以使長江有條件更多恢復自然生態本色,河流湖泊生態系統有可能向著寧靜、和諧、美麗方向發展,只要江豚等長江水生生物生存環境得以改善、生存壓力得以減緩,保護就自在其中了。唯如此,自然生態才可真正受益于保護,江豚才可真正感知到人類大愛所至,表現良好的種群發展態勢。為此,呼吁盡快停止該次關于江豚的全面摸底普查科考活動,理由如下:
1、江豚種群數量早有了解掌握,變化無時不在發生但無需再行重復考察獲取更為精準數據。得益于業界多年來不斷的考察研究,作為野生動物的長江江豚種群數量及其變化早就精準到了個位,并多有應用,如據以預測江豚滅絕的時間區間等,這些系列數字并未保密而為全國人民所熟知,深化了對江豚豚情的認識,增強了落實保護的緊迫感,是好事。但另一方面,我們的保護,是基于長江河流湖泊生態系統和長江水生生物的整體性、全面性保護,按匯聚世界各國人民保護理性和知識經驗的《生物多樣性公約》的表述,“是就地保護生態系統和自然生境,維持恢復物種在其自然環境中有生存力的群體。”因此,目前時間段江豚的種群數量,究竟是999頭還是1001頭,并不特別重要也完全不影響實施各種保護舉措。因為江豚種群數量總的來說是少了,也不僅是江豚,現在除個別地區野豬等個別物種數量似乎多了一些外,絕大多數野生動物種群數量都不夠多,長江貴為淡水漁業基地,但人們餐桌上的魚主要來自人工養殖而非長江捕撈,以物種種群數量論就絕不只是江豚少,比江豚還要少的物種也絕非一兩個,都要加強保護就是了,而且只要降低人類活動影響水平,生境改善的效益會惠及同一生態系統中的所有生命體,所有物種都是受益者,并不能區別對待偏向哪一個或漏掉哪一個。在此一大背景下,江豚種群在已有考察研究評估基礎上,絕對數量多幾頭或少幾頭,在加強保護促進恢復水生生物生境良好性的具體工作上,完全不會有什么不同,都是要實質性管控減免人類活動威脅。極而言之即使長江江豚滅絕了,為了長江本體和其他水生生物不是照樣還要把保護進行到底嗎,誰能說就此可以放松保護或者不保護了,難道長江豚類真的就等于長江水生生物多樣性了,這是不可想象的事情。而且以自然的復雜及其變動不居,要把絕大多數野生生物的種群數量搞得更清楚才能保護,那需要付出多大的財力、人力、物力和時間、生態代價,才能達到這一要求,應該說這也是不可能的事情,也完全沒有必要。尤其水生生物更有難度,不過我們早就將長江豚類種群數量及其變化,量化到個位數和一個相應區間,這個信息的豐富度對于以定性為主的自然生態保護決策所需,可以說是有過之而無不及,怎么還支持不了保護呢,這也難以令人信服。在國家治理中,人口是最大的國情,但常用“13億多”概數,億后面還有千萬、百萬數量級,常常省略了,但這并不影響籌謀經濟社會發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總的是人多,各項工作都要考慮人多的特點就是了。我想江豚及其他長江水生生物的保護也一樣,總體上都生存不易,物種多岌岌可危,目前及至未來一個時期的保護工作,現有關于自然的基礎信息資料和科學的判斷足夠支持保護決策,不存在某個物種種群數量必須1是1、2是2才能保護的情況。否則,以長江之浩蕩、水生生物棲居水中及生態系統無時無刻不在變化的特征,我們何時才能把長江各個保護物種的種群數量搞清楚,推而廣之,以生命現象的繁多和人對生命世界的認知永遠在路上衡量,這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工作,對發展保護事業來說也是完全不必要的苛求,搞多清楚才算清楚才能保護,那還能迎來真正的保護嗎?
2、江豚棲息狀況也即生存環境遇到的人類活動威脅早有了解掌握,短期內沒有根本性變化就仍可用于支持保護決策而無需再行考察重復獲取。在有關本次科考的多個宣傳報道中,都提到“考察發現,目前江豚主要面臨6大威脅:長江干流及兩湖魚類資源近乎枯竭,江豚沒有足夠的食物;電打魚、滾鉤等違法漁具造成江豚死亡;大面積挖砂破壞江豚的棲息環境;高密度航運造成江豚被螺旋槳打死打傷;水利工程建設導致江豚種群之間的遷移和交流被中斷;水域污染。”而早于這之前,多年來大家也都持同樣的看法,特別難能可貴的是江豚保護中總結提煉的這6大威脅,不僅是長江江豚面臨的威脅,全體長江水生生物面臨的威脅,更是整個長江河流湖泊生態系統突出環境問題的真實寫照,也正是黨和國家共抓長江大保護、不搞長江大開發的緣由和著力要解決的。近年來,國家所有涉及到長江的綱領性、政策性文件,都有針對更好解決這些問題的目標要求和具體部署,各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都在進行著積極的努力,實質性進展也不少,涉及禁漁及漁民轉產轉業、打擊非法漁具漁法、清理圍欄圍網養殖和廢棄漁網、加強采砂管理、整治清理非法和廢棄碼頭還生態空間、保護恢復自然岸線、水系溝通與濕地保護、水污染治理及建設項目環評審批管理(包括項目被否決或改變設計或暫緩實施)等多個方向的工作。雖然一些水生生物已經知恩圖報,不斷有好消息見諸媒體,但總的來說涉長江人類活動威脅還沒有變得更少些更輕些,有些還根本沒有觸及到,有些雖有減免但力度不夠或要轉化為保護成效尚需時日,更有許多積極爭取上馬的新項目說不定那天就開工了。因此,這些主要威脅源都還在,甚至某些類別還有加重趨勢,以保護促涉長江人類活動向著有利于自然對象物生存發展的方向轉變,將是一項長期的艱巨的工作。難道這些江豚棲息狀況最主要影響因子和已掌握的江豚種群數量及對其發展趨勢的判斷一起,還不能成為江豚保護的最“科學基礎”,不能成為“進一步提升江豚保護措施的有效性、科學性和實效性”的最科學依據,那到底還缺什么影響我們下不了保護決心、制定不了保護措施、落實不了保護行動,要對復雜自然再行重復考察甚至是普查,究竟想通過此舉解決什么威脅、又能解決什么威脅或者有助于削減哪個威脅的強度呢?當然,長江水生態和人類活動都很復雜,也說不定還有其他什么未知具高度威脅性的情況,但先聚焦于已經知道的明面上的必須解決的問題,取得重大進展后再來看看還有什么未知的,何嘗不可呢。再者,如果放棄影響江豚不得安生和可持續生存繁衍的最主要人類活動威脅于不管不顧,反倒又以再考察深入挖掘其他因素,豈不是對我們自己過往江豚棲息狀況考察研究和總結提煉工作的嚴重否定,到底是認為那6條根本就不符合事實,也不是保護急需,就此展開工作保護不了江豚,還是認為這些方面尚不足以夠我們開展工作的?
3、考察只是對客觀現狀的了解而不具直接保護力,無需頻繁和重復進行。所有保護都需要了解自然、經濟、社會等背景,也即保護對象和威脅源的情況,這沒有錯,具高度正當性。可無論歷史地看還是現實地看,長江水生生物多樣性保護中關于自然對象物的考察,特別是針對長江豚類種群數量及其變化的考察已經進行過很多很多次了,如前所述也取得了成果,不僅把害怕人而于人敬而遠之、多數時間藏身水中的某些物種種群及其階段性變化進行了定量化描述,這在遼闊復雜的自然世界尤其是不希望人打擾它的野生動物的考察研究中難能可貴,而且查清了主要影響因素,為保護更有效管控減免人類活動威脅指明了主戰場和主攻方向。受益于這些考察研究及其成果的宣傳推廣,理性分析現階段所有涉長江保護,根本就不是情況不了解、沒有科學基礎,而是要按照“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啃硬骨頭,貫徹中央兩辦通報精神,循著中央環保督察路徑,面向經濟社會領域真正把人類活動威脅降下來,為長江恢復水生生物生存環境不斷創造有利條件,相信這會是絕大多數人的基本認知。只要長江河流湖泊生態系統及其水生生物生存環境好,我們高度關注的那些物種,其種群數量和不受我們關注的物種一樣,都可以自然恢復到相應水平,種間還有平衡制約因素,某個物種種群數量太多了也不行。而基于自然的考察,包括大家常說的調查、普查、搜尋、尋證等,無論頻次多高、密度多大、有多精細,都只是對客觀世界的進一步了解。因為考察并不管控減免人類活動威脅,本身不具保護性,更難直接生成保護力,即使不斷地反復地深入地進行,就算真把情況搞多么清楚了,那也不能出奇制勝,使滅絕了的物種再行復生、種群數量少的物種得以擴張;反之考察發現某個曾經說滅絕了的物種沒有滅絕,或者某個物種種群數量有向好發展趨勢,那也是長江作為世界級大河生生不息的本色所在,是生命的頑強堅持所在,是長江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的預期所在,考察本身并不能無中生有。只要長江原本就有,涉長江生產性人類活動威脅有所控制減免,也沒有保護性干擾,千方百計保護其生境的安寧,反復考察與否、考察者看到與否,它們都在長江母親河的懷抱里,一定跑不了。只要我們努力把以管控減免人類活動威脅為特征的保護工作不斷推向深入,有了顯著效益后再行考察,反倒能比較容易地看到我們想看到的,種群數量更大些的不用考察也能看到,有些甚至不想看到都不行了。所以,在原已充分了解保護所需信息資料及分析判斷保護形勢的基礎上,重復考察或更加精致的考察,其保護的增益空間應該是非常有限,于保護工作不會有什么特別的意義。由此而關于長江江豚,前有多團隊、多江段你方唱罷我登場的接力棒式考察,后有今天接著再進行一次更有組織更大范圍和更長時間的普查式考察,就落實當前的保護看,實在看不出有什么必要性、急迫性和或其他特別之處,因而令人十分疑惑。無論長江大保護還是長江水生生物多樣性保護,我們總不能把江豚等長江物種命運的轉機建立在反復科考上,向考察要種群數量、要物種不滅吧!
4、考察過程同樣是保護對象無從受益的涉長江人類活動影響,對自然生態和主要考察對象明顯有干擾而必須嚴加節制。我們天天說長江上人類活動多,長江如何不行了,預測到最近的某個時間段江豚就要滅絕了等等。為了保護江豚等長江水生生物,要求生產性人類活動盡量規避與保護對象近距離接觸,要求建設項目避讓主要生境區,施工要躲開洄游、繁殖期,做好安全防護或驅趕保護對象防止進入施工區誤傷,對施工噪聲等都有要求,以最大程度減免不利影響。那保護就更要率先垂范,不能為了保護自然再去頻繁干擾自然甚至威脅自然。可是諸如江豚種群現狀的多團隊反復考察等,和保護對生產性人類活動的管控要求正好相反,是要主動進入生態系統和主要分布區,有意識鎖定目標抵近偵查、觀測才可精準計數,距離目標遠了不行,看見了目標有意規避更不行,不僅要眼見為實,還有一些水中設施輔助偵測,總之是要主動發現目標、多看見目標、看清楚目標物,否則就失去了科考意義;同時既定考察期時間本來就夠長,有的江段還要顛過來倒過去反復多次,這和野生動物怕見到人和躲避危險的習性、保護野生動物不受人干擾的要求以及保護長江河流湖泊生態系統寧靜、和諧、美麗的目標,是一個巨大的矛盾。鑒于自然生態規律的不可更改性、保護對象受制于人類活動威脅茍且偷生的脆弱性和人的能動作用及其強大的行動力,不能認為只要主觀上是保護,就怎么做都是對的、應該的,這不符合保護實踐中許多人為力對自然對象物及自然力有所傷害的事實。因此各種組織形式、各種目的的涉長江保護性頻繁考察活動,會不會是更直接的人類活動威脅,抵消大面上的保護效益,這必須要有充分的考慮和估計,不能任其自然。有人說,考察中那點影響比起長江川流不息的航運船只及其他人類活動來根本算不上什么,也許是,但長江已經不堪重負,能少些影響就盡可能少一些,既沒有保護意義也沒有發展意義的影響就更不能泛濫,特別是我們保護工作者角色不同,要堅守保護的本分,否則怎么說服勸退那些涉長江經濟利益追求者放棄對經濟利益的追求以有助于保護。有的部門、有的單位、有的組織可能覺得“我”進行的考察并不多,但我們無論看人類活動驅動力還是看自然生態變化,都要更加全面、更加綜合,反映事物的整體性特征。所有涉長江保護性考察,不管長江水生生態系統和江豚等水生生物感受如何,愿不愿意,受沒受到傷害,都要無條件被動接受,無論來自那方的考察其影響都是一樣的,不斷疊加累計其危害性就可能和生產性人類活動影響比高低。因為保護和具體經濟利益的沖突,尚不能很好的管控減免涉長江生產性人類活動威脅,但保護方總還是可以自主控制減免保護性人類活動威脅,否則生產性人類活動威脅水平高居不下,保護性人類活動威脅又深入生態系統內部直面一個個生命體,恨鐵不成鋼,無論“發展”還是“保護”,過來過去都以自然為工作對象,都是保護對象不可承受的威脅,還能怎么保護。長江江豚等自然對象物不是不能考察,但對長江生物多樣性的當代保護不是一項新工作,更不是今天才開啟保護之旅,保護都進行多少年了,各種各樣的保護性考察從來就沒有停歇過,施加給長江的不同樣也是干擾、脅迫甚至是更加直接的威脅,同樣也是自然之不堪重負。所以,我們的保護工作不是要在基于不會說話、不會反抗的自然對象物的反復考察、重復考察上論多與少,而是要真正沉下心來,埋頭做好、促進做好各種人類活動威脅的管控減免工作,加上其他部門、地方和全社會的工作,給長江河流湖泊生態系統和水生生物實質性減壓減負,為其自然恢復騰挪空間和時間,待10年20年后再行考察看變化,以地球歷史之悠久、我們理想之遠大、目標之長遠和退化生態自然恢復之不易,這個時間區間完全不算長,也一定無愧于保護。
5、反復就某個物種進行考察并不斷報告種群數量變化容易誤導保護,過度進行會強化這種誤導。長江豚類,只是極其豐富的長江水生生物多樣性的代表,盡管說有的功能性滅絕,有的種群數量不大,但不管它們有多瀕危,也無論保護難度有多大,物種的未來是上升還是沉淪,只要是長江物種,保護就必然要立足于長江河流湖泊生態系統的整體性保護,以功能良好的水生生物生境護佑水生生物的欣欣向榮。長江豚類只能在長江水生生物多樣性永生中獲得永生,而不可能單獨使豚類得以永生,這個道理如同說地球上沒有其他生物人類終將不能生存是一樣的;同樣也不能離開自然生態系統得以永生,否則它就不是野生動物或者成為另外一個物種了。但很長時間以來,基于個別物種野生種群數量變化情況的不斷考察研判及特別保護措施的不斷強化,社會關注點聚焦效應顯著,結果之一便是發出保護的錯誤信號,似乎保護長江水生生物多樣性就是保護長江豚類,長江豚類保護就是長江水生生物多樣性保護,這與整體保護長江河流湖泊生態系統和長江水生生物以及保護生態系統中的物種的保護價值追求相差甚遠。同時,也容易把保護由“實”導向“虛”,誤以為對自然現狀的考察就是保護,過往許多人就是這樣說的,許多媒體也是這樣報道宣傳的,但這怎么能和保護的因、果相聯系,和保護是降低人類活動對自然的影響、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本質相提并論呢。如果能把支持這些反復考察、重復考察的人力、財力、物力,用來支持少建一座控江控湖工程、少固化一段河床河岸、少幾個采砂點布設、少一些航道挖深整治、多轉業幾戶漁民、多連通一些人為阻隔分離的水域甚至多清理幾片漁網等,那才不失為真正的保護。而如果對自然的考察了解就是保護自然、就能使自然得到保護的話,那保護就不會與經濟利益有矛盾沖突,他開發他的,我保護我的,何愁保護不好,還要進行環保督察、綠盾行動等。而且,還可能導致保護偏離就地保護的基本途徑,如特別突出個別物種種群數量變化及人為千方百計增加其數量,似乎這就是保護,而置就地保護于弱勢地位,以致連許多自然保護區也不相信自然,結果便是弱化甚至放棄棲息地的保護,使對自然生態的開發破壞變得更加容易,適宜生境流失更多。但這怎么能是野生動物和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呢,這得冒多么大的風險、擔多么大的責任,如果只要物種數量人工增加而不要自然棲息地可以成立的話,那中華鱘人工促繁放流苗數僅1984年至2014年合計就超過600萬尾,東北虎人工種群超過5000只以上,何患這兩個物種的保護頻頻難以取勝。保護,必須從根本上轉變到并緊緊咬住保護的主戰場,努力在能使區域生態系統自然性、穩定性不因人類活動影響而劣變退化、野生動物自然對策不因人類活動影響而能充分實現的工作上發力才對。
鑒此,呼吁停止正在進行中的所謂第三次長江江豚科考活動,呼吁各組織方、參與者切莫坐失良機,轉而以自然對象物實質受益于保護、人與自然(具體保護對象)通過保護更和諧而不是更沖突為出發點,部署各項保護工作,特別是要凝心聚力于長江水生生物多樣性的就地保護,自主或促進管控減免人類活動威脅,不斷為江豚等長江水生生物減壓減負。一些專業單位、專業人員也可以轉向對人類活動威脅及其管控減免情況的監測評估及涉長江資源利用、開發建設、生產運營的減量化、綠色化的研究推廣,以更好支持保護。這比起接連不斷的各種名目的涉長江保護性考察來,一定是長江河流湖泊生態系統、江豚等長江水生生物求之不得、滿心歡喜的保護,因而也一定是很管用也更有意義的保護工作。如是,相信10年20年后,長江必將還我們以巨大驚喜!
以上不妥之處,敬希海涵見諒并歡迎批評指正。
附一:40天,3400公里,和WWF一起追尋江豚
原創 2017-11-11 愛江豚的 w WWF2017年11月10日 Day 1
今天上午,長江江豚生態科學考察船在武漢漁政碼頭起航了。未來的40天里,考察船將途經武漢-宜昌-武漢-上海-武漢,考察行程約3400公里。干流考察結束以后,科考隊還將對江豚的主要棲息地鄱陽湖、洞庭湖湖區進行考察。(略)
附二:第三次長江江豚科考武漢起航,歷時40天摸底種群數量及環境
澎湃新聞記者 溫瀟瀟 2017-11-10 17:05
11月10日,2017年長江江豚生態科學考察在武漢正式啟動,兩艘科考船從武漢漁政碼頭起航。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了解到,科考隊由來自長江豚類保護區、淡水漁業中心、長江水產研究所、安慶師范大學等機構共40多人組成,將在40天時間內對長江江豚種群數量進行摸底,同時調查了解其棲息地環境質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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